[jimmy包]相依为命2

2.他们的相遇

  遇见郑大雄那年,Jimmy七岁,后来名震一时的Jimmy仔还只是李家源。和她的单亲妈妈住在香港最混乱的街区。爸爸是古惑仔,混过不少社团,但都只是小喽啰。在他出生没多就被人砍死在了大街上,连尸体都不知道丢到了哪里。他留给Jimmy母子的,除了一把生锈的砍刀,就只有一身的债务。妈妈是大陆来的洗头妹。本来以为勾到了一个长期饭票,孩子都生了,结果竟然是个短命鬼。她想过丢掉孩子重新开始,但是无奈没人捡,就只能一直带个拖油瓶在身边。一个女人,一个年轻并有点姿色的女人,要活下去,还要养活一个孩子,除了出卖身体别无他法。Jimmy最初起家就是贩卖有色录像带。因为在他的观念里,性,只是为了生活。

  香港贫民窟有无数个像他那样的孩子。

  如果没有意外,他会顽强的长大,加入某个社团,跟一个老大,然后随便娶个女人,结婚生子,直到被人砍死在街上。完全重复上一辈的命运。

  但Jimmy和他们又不一样。他更聪明,也更有野心。从小的遭遇让他看透了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。你不想被人踩,就要努力朝上爬。在最底层浑浑噩噩一辈子,他不想那么活。

  对于身边的古惑仔们像一滩烂泥般的人生,他看不上。所以他总是显得格格不入。

  枪打出头鸟,不合群就意味着被针对。某次街上同岁的男孩纠结在一起,把他堵到了巷子里。他全程都很冷静,先发制人的出手制服领头的人,然后掏出刀干脆利落的将刀插进他的胳膊。血喷溅而出,领头的男孩吓得扯着嗓子哭嚎。一群七八岁的孩子哪里见过这种架势,一瞬间都被震慑住了。他反手将刀拍到那个男孩的脸上,冰冷的刀锋让男孩有一瞬间被刺穿的错觉,他惊恐的睁大眼睛。Jimmy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,“闭嘴。”

  全场肃静。

  Jimmy扫视了一眼在场的孩子,所有被他看到的人都觉得全身发冷。

“不要惹我。”他用刀拍了拍男孩的脸,然后收刀离开。在场的男孩没有一个人阻拦他。

  后来再也没有人招惹过他。大家都很默契的选择对他视而不见。

  再后来,那个领头的男孩长大,混了黑,道上人称刀疤哥,因为他一直声称自己脸上有刀疤。再然后他加入合联胜,见到了当时还是小角色的jimmy,心甘情愿作他的马仔。

  终他一生,都忘不了那个眼神。

在Jimmy七岁那年,为了躲避催债人的骚扰,搬到了郑大雄所在的街道。

郑大雄那年九岁。跟着单亲爸爸过。他爸爸在不远处的巷子里开一家包子铺。每天本本分分卖包子。

九岁的郑大雄和Jimmy完全相反,他心地善良,待人温和,勤劳懂事,乖巧听话,每天自己按时上学、放学、写作业,课余时间会主动帮爸爸做家务。长得也可爱,笑起来像个天使,所有人都喜欢他。

但天使都是有缺陷的,他是个哑巴,却无端更惹人怜爱。

哑巴都很安静。

  Jimmy喜欢安静。他尤其讨厌喧闹,那种无聊的琐碎的吵吵嚷嚷,挣扎在世俗的最底层求生,完全是在浪费时间。

  但新到一个陌生的环境,人多少总会有些不适,即使Jimmy也不能例外。

  Jimmy对总是很安静的郑大雄印象很好。在所有人都对他们母子的到来指指点点说长道短的时候,只有郑大雄安静的对着他笑。

  那笑容里的善意如此温暖,似乎阳光洒满了全身。冷漠如Jimmy,也有一瞬间的愣神。而且他长得确实好看。

  Jimmy就这么和郑大雄成为了邻居。

  Jimmy 的妈妈总是很忙,忙着接客,忙着购物,忙着去酒吧,忙着钓凯子……Jimmy的死活她顾不上,也不在乎。所以Jimmy必须自己养活自己,弄不到钱,就可能饿死,饿肚子更是家常便饭。

  郑大雄的爸爸也很忙,忙着和面,忙着做包子,忙着卖包子。好在郑大雄很懂事,可以自己照顾自己。

  两个留守儿童几乎每晚都是自己一个人在家。

  在某一个夜晚,Jimmy饿的实在受不了了,他知道邻居家里也只有一个人,恶向胆边生,临时起意决定入室抢劫。

  一个七岁的孩子,抢劫另一个九岁的孩子,不管Jimmy怎么假装凶恶,也显得十分可笑。

  Jimmy破门而入之后,郑大雄就只是睁着无辜的大眼睛,可怜兮兮的站在客厅。

  Jimmy咬了咬牙,粗暴的推了郑大雄一把,“把家里吃的拿出来。快点。”

  郑大雄指了指自己面前刚刚包好的包子。

  生包子总比没包子强,Jimmy安慰自己,“把包子装起来。”

  郑大雄摇了摇头,用手势比划着,包子还没有蒸熟,不能吃的,你…

  Jimmy如临大敌,“你干什么,别过来,让你装包子啊痴线。”

  郑大雄举起双手,示意自己没有恶意,然后蹲下来,从桌子底下拿出纸和笔。

  郑大雄把手里的纸举给Jimmy看。纸上的字娟秀工整:别怕。你饿,我帮你蒸包子。我做的包,好吃。最后还跟着一个可笑的笑脸。

 于是Jimmy才知道,原来面前这个好看的男孩是个哑巴。郑大雄看Jimmy没反应,又写了一张纸条:你不认字?

“你才不认字。”Jimmy恶声恶气的回过去。

  我以为你没上学嘛。郑大雄很委屈。

  Jimmy也觉得很不好意思,别扭的说,“你说要帮我蒸包子的,去呀。”郑大雄冲他咧嘴一笑,然后端起包子进了厨房。

  Jimmy坐在别人家的客厅,前所未有的荒诞感袭击了他。他不是来抢劫的吗?为什么事情会发展成这样?那个男孩是不是也太容易相信别人了?万一他是个坏人怎么办?

  Jimmy完全忘了对方比自己还大两岁的事实,以及,自己那张素白精致的小脸到底拥有怎样的杀伤力。

  很快,郑大雄就端出来一盘热乎乎的包子。Jimmy一天没吃饭,饿得眼睛都红了,品尽了全力才没有在郑大雄面前狼吞虎咽。郑大雄还体贴的为他盛了一碗汤。

  吃饱喝足的Jimmy瘫在沙发上,旁边一直看着他的郑大雄马上自觉的起身收拾桌子。那一瞬间,他突然觉得这就是他想象中“家”该有的样子。他转了转头,四处打量着这个小房间。格局和自己家完全一样,但比自己家拥挤的多,各种生活用品虽然整齐的摆放着,但是因为太多太琐碎,所以看起来显得乱乱的。靠近厨房的门边还堆着四五个白色的大袋子,应该是面粉。

  这里看起来才是一个家啊。不像自己家里。Jimmy在心里叹气。

  郑大雄走过来,做到他旁边,递给他一个洗干净的苹果。Jimmy不客气的接过来,咬了一大口。吃着苹果,Jimmy又指使郑大雄去把家里的电视打开,完全一副大爷等着人伺候的丑恶嘴脸。郑大雄听话的去打开电视。然后又低头在纸上写了起来。Jimmy看了他一眼,觉得嘴里的苹果有点酸。想赶我走,这破地方他还不乐意待。

  郑大雄把纸放到他面前:不要抢人,你饿,我包子,你吃。

  Jimmy愣了愣,然后看着那人真诚到一望无遗的眼睛,第一次发自真心的笑了,“好啊,以后你养着我,我就不出去祸害别人。”

  郑大雄歪了歪头,似乎觉得他的用词有点奇怪,但是又说不出哪里奇怪,最后点点头,算作是合约成立。

两人商量好了,郑大雄便不再理他,拿出作业本写起了作业。Jimmy无聊,就靠过去看他在写什么。

“这么认真写作业,打算考大学啊大佬。”

郑大雄摇摇头不回应他。

“不会被我说中了不好意思了吧,这么有志气怕什么,到时候考上大学赚大钱别忘了兄弟。”Jimmy看他不理自己,拍了拍他的肩,故意说话刺激他。

郑大雄抬头看他,皱了皱眉,表达自己的不同意。谁知Jimmy得寸进尺的伸手直接揉上了他的脸,惊奇道,“啊,没想到你脸这么软,以后就叫你包子好不好。”

郑大雄打掉他的手,在纸上一笔一划的写:郑大雄。

“你名字?大英雄。和你很配啊。不过我还是喜欢叫你包子。包子包子,软软的,多可爱。”Jimmy夺过他的纸和笔,写下自己的名字,特意连笔,想假装潇洒,却仍避免不了笔画里的幼稚,“李家源,我的名字。记住了。”

郑大雄点了点头。

“你写一遍给我看。”Jimmy撞了撞他的肩膀。

难道不是一样的吗?郑大雄不懂他的脑回路,但还是顺从的把他的名字又写了一遍。然后Jimmy再次夺过笔,在自己名字的旁边写了一遍郑大雄的名字。

Jimmy把那张写了两人名字的纸抽出来,越看越满意,忍不住炫耀道,“这么看还是我的名字好听。”

郑大雄终于夺回了自己的笔,不想理旁边的小屁孩,继续写自己的作业。Jimmy把这折起来装进口袋,不过倒是没有再打扰他。

  两人度过了一个还算愉悦的晚上。

  以后的日子里,要是Jimmy赚不到钱吃饭,晚上就会去郑大雄家里蹭饭。郑大雄也履行着自己的誓言,每次都做包子给他吃,从鸡蛋韭菜,到猪肉大葱,变着花样的吃。吃完饭,Jimmy就窝在沙发上看郑大雄写作业,偶尔想些小花试图招惹他的注意力,郑大雄也都好脾气的不与他计较。

  偶尔郑大雄也会教Jimmy认字。Jimmy没有上过学,但是他非常聪明,懂得从各种渠道偷偷学习,郑大雄教他也不算很吃力。后来八岁的Jimmy终于上了学。和郑大雄同一个学校,但是比郑大雄低两级。后来乖乖上了一学期课的Jimmy便想方设法的想跳级。终于在一年级的末尾,他成功的以满分的成绩过了二年级的期末考试,成功跳级到郑大雄所在的班级。

  Jimmy还跟着郑大雄学起了手语。因为他不喜欢老是和郑大雄用纸笔交流。郑大雄一开始不愿意教他,后来看他意志坚定,也只能是随他的意。后来连郑大雄都不得不惊叹于Jimmy的聪明,可以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学会使用手语。而Jimmy则永远不会告诉他,他悄悄在手语学习上下过多大的功夫。只是想到从此以后两人在一起时再也没有沟通的障碍,可以随心所欲的交流,Jimmy便觉得所有的付出都值得。

郑大雄值得。

  可惜他把郑大雄当宝贝,别人却未必这么看。在普通人的眼里,郑大雄就是一个长得有点可爱的小哑巴。而在同学们眼中,郑大雄不过是一个唯唯诺诺没什么脾气的乖孩子罢了。而且因为他是哑巴,受了委屈也没处诉说,所以学校里的怀孩子们就格外喜欢欺负他。

  在认识Jimmy之前,他大多是选择忍耐,息事宁人。但是自从Jimmy跳级到了他们班,每次有人欺负他,Jimmy都会挺身而出保护他。而且因为Jimmy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,打架不知道打了多少,学校里那些小打小闹,他虽然年纪小,但是应付起来完全没有压力。所以后来他们的日常就常常变成郑大雄受欺负,然后Jimmy英雄救美。而且不知道为什么,每个欺负过郑大雄的人,总是会在未来的几天里接连遭受到大祸,不是被抢钱就是被毒打一顿,就像谁特意为郑大雄复仇似的。后来这事还越传越邪乎,说郑大雄是某个黑社会老大的私生子,只要有人欺负他,黑社会老大就会派自己的手下找那个人报仇。再加上Jimmy护花使者的名声也渐渐传了出去,渐渐的学校里欺负郑大雄的人就越来越少。

  郑大雄很感激Jimmy每次都尽心尽力的保护他,但是他别无长物,便只能更加花心思的给Jimmy做饭。那段时间Jimmy渐渐的胖了起来。

  有一次,放学的路上,夕阳西下,郑大雄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,Jimmy那天有事没去上学。突然从后面扑过来一群小混混,推推搡搡的把郑大雄堵到一条僻静的小巷子里,想毒打他一顿。郑大雄在人堆里艰难的护着头,告诉自己忍一忍就过去了,却突然被一双手拉了起来。Jimmy拉着他的手,护着他从堵满人的巷子里跑出来,后面一群小混混喊打喊杀,两人就手牵着手在大街上奔跑。

  甩掉了那群小混混,郑大雄和Jimmy走在回家的路上。夕阳的余晖从巷子里斜照进来,把两人的影子拉长。Jimmy顶着一脸青紫,看着远处即将落山的夕阳,严肃的对郑大雄说,“我以后一定不会在让人打,相信我,我以后一定会出人头地,赚大钱,住大房子。包子,你跟着我,到时候,有我一栋,就有你一栋。”郑大雄看着他的脸,意气风发的少年熠熠生辉,他永远的记住了那个下午,那个夕阳里的男孩。

后记:

    第三天,那群打过郑大雄的小混混就被人拿刀砍伤了,从此更加证实了郑大雄是黑社会老大儿子的传闻。学校里不少人都争先恐后的求郑大雄收自己当小弟。郑大雄哭笑不得,怎么拒绝都不行。后来每次郑大雄从学校出入,后面都跟着一群小弟,着着实实的风光了一把。

    郑大雄永远都不会知道的是,在他被打之后的那个晚上,Jimmy一夜没睡,第二天就制定好了报复计划。然后另外花了一天的时间实施自己的计划。在小混混们被砍的时候,Jimmy就躲在不远处看着,确定每一个打过郑大雄的人都挂了彩后才满意的离去。然后贴着个创可贴像模像样的在郑大雄面前装可怜,郑大雄心疼他为了自己受的伤,那段时间对他更是百依百顺。Jimmy趁机揉了好几把脸。


可能还有后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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